上海启嘟渡科技商贸有限公司
SEARCH

与我们合作

我们专注提供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品牌宣传多平台多途径导流量。
主营业务:网站建设、移动端微信小程序开发、营销推广、基础网络、品牌形象策划等

您也可通过下列途径与我们取得联系:

微 信: wxyunyingzhe

手 机: 15624122141

邮 箱: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更新时间:2025-01-06 23:18: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释放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构建政策连续稳定、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 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的营商环境。第四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激励、评价、考核、问责机制。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 优化政务环境第五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第六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府服务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具体功能区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符合条件的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统筹政务服务大厅和一窗综合受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包括告知、受理、办结、监管等。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除外。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在线平台业务融合,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定期更新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能够通过政务服务在线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交。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第八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应当实行动态调整更新。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行政机关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或者审定等方式变相设定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变相恢复已取消的或者擅自收回已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九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规定并公示具体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实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第十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梳理、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依法明确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需要由两个以上同级部门分别实施的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外,不得将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设置为另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第十一条 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的审查标准、办理流程,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外,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提高审批效能。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

QQ客服 电话咨询